报名条件
(资料图)
1.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
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“三对口”,即学龄儿童与父(母)的户口、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,在对口学校入学。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,在对口学校就读。适龄儿童、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,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(外祖父母),与父母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,视为符合“三对口”入学条件。
2.民办学校招生入学
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,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。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,不得超计划招生。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,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。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。
3.随迁子女入学
推进“两为主、两纳入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”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,由区教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、结合周边学校布局、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,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,具体学校是:西禅小学、城南小学、上游小学、智凤小学、弥陀小学、沙桥小学、龙水三小、顺龙小学、经开小学、双路小学、双桥实验小学、双路二小、通桥小学、邮亭小学、万古小学、龙岗中学、双塔中学、智凤中学、龙水实验中学、双桥实验中学、邮亭中学。
各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要认真落实《居住证暂行条例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、住所等规定要求,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,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,确保符合国家《居住证暂行条例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。
报名方式
第一步:网上信息采集报名
时间:6月15日至6月19日
入口:“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
报名对象: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
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,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,公办、民办学校不能兼报。
第二步:等待招生录取
6月20日,公办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。
第三步:民办学校摇号/摇号结果确认
摇号时间:6月20日
摇号结果确认时间:6月21日18:00前
摇号结果确认入口:“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
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,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;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,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,全程接受监督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,“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。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: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;未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第四步:录取/发放通知书
6月30日前,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。
7月30日前,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、少年发放《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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